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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艳 见习记者 吴良艺 通讯员 魏素娟
7月25日至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南宁召开。在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向会议报告了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记者获悉,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广西法院共受理一审环境资源类案件38685件,审结36924件,用最严格的司法保护八桂大地的生态环境,为生态文明强区建设提供了坚实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广西法院加强巡回审判保护野生动物的经验做法被写入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黄海龙介绍,广西法院聚焦壮美广西建设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重点流域区域系统治理,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通过司法裁判助推高质量发展、回应民生关切,让人民群众环境司法获得感更加可触可感可见。
广西法院坚持以改革的思路破解工作难题,持续深化环境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组织和裁判规则体系,加强专门化审判组织体系建设,推进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改革,不断完善司法裁判规则,推陈出新审判执行方式,推动环境资源审判理念、机制、规则、模式现代化转型。
念“民之所忧”、行“民之所盼”。广西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扩大公众参与,强化法治宣传,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环境司法需求中彰显司法担当。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充分体现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对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有力支持和监督,更是对全区法院的有力鞭策。”黄海龙表示,广西法院将奋力推进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广西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为美丽广西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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